『三十一首歌』裡的插圖,好可愛也好羨慕,林北的書裡都沒有。


 


這幾年我實在很少花時間閱讀,


經常每隔一道三、五個月的時間,


意識到了自己的貧乏枯竭以及面目可憎,


便會去書局晃晃逛逛,


基於良心不安或是不知道為什麼的具體理由,


我總會在離開時強迫自己買幾本書回家。


 


這幾年的經驗,


帶回家的書如果非十分精采,


就有可能會被放在廁所分段看完。


而分段閱讀往往又是對一些需要連貫閱讀的作品最怕的扼殺。


 


簡單說,


我不願意分出一整片的時間在閱讀上頭,


因此讓我少掉許多閱讀該有的樂趣以及養分。


 


這幾年閱讀的類別有很大的轉變。


從文學類轉變到傳記類以及音樂紀實論述類主要還是因為工作之故。


 



 


『三十一首歌』,


是今年元旦去賣回來的。


作者是寫《三十一首歌》是《失戀俱樂部》、《非關男孩》的尼克宏。


 


喜歡看他的東西是因為在他許多作品中,


或多或少都會提及流行樂及搖滾樂。


這本書被編輯成兩部分,


第一部份選了三十一首歌作為敘述,


寫有關作者跟之間的互動感受以及故事,


後面附錄了他對另外14張專輯的樂評。


 


當我站在書局翻完前兩篇,


看到:Bruce SpringsteenThunder Road應該是我這輩子聽過次數最多的歌…


我就義無反顧的決定要把這本書帶回家。


 


因為我也是。


 


即便我已經莫約有十年以上的時間沒有好好坐下來把『老闆』的專輯整張聽完。


但在強說愁的那段青澀青少年時光,


Bruce的眾多專輯都是我生命中非常重要的『終身陪伴級』的作品。


插個算是題外但又不會太離題的題外話好了:


我的英文名字之所以取為Bruce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他,


可見我年輕時有多麼崇拜這位『工人皇帝』。


只所以在此提起我英文名字的典故是因為,


我真的很怕在自我介紹的場合再聽到:


『你叫Bruce喔?阿~~~~!!(對方在摸鼻子學李小龍)


Bruce喔?布魯斯威利嗎?』(幹,十個有七個都會這樣問…)


Buluce嗎?』(卷舌!卷舌會不會啊?)


 


好,我又失態了,


回到主題。


 


拜這次流感之賜,


我終於有機會閱讀。


心裡盤算著:


既然感冒,就賴在床上一氣呵成把書讀完吧!


 


非常不幸的,


非常勉強的把書翻到第97頁,


我實在沒有辦法再繼續看下去了。


 


翻譯真的非常非常非常的難懂。


 


在前97頁的掙扎中,


我試著將許多句子到推回英文句型,


非常吃力的大約可以猜出原文想表達的意思,


但猜想畢竟只是猜想,


我不是作者,


早已過了37


我都已經有老花了還要我邊看邊猜是怎樣?


(60年次後的應該看不出這句的梗)


 


剛剛上了譯者的部落格,


逛了一下看出了幾件事:


1.極可能是個文青。


2.有在聽搖滾樂,可能也在玩團,程度不錯。


3.中文的文筆很不錯。


4.我們應該有很多共同的朋友…


 


光是因為最後一點我想我就不用繼續歸納下去了,


我最不喜歡節外生枝亂得罪人的。


 


我看到譯者在自己部落格提及了自己在翻譯此書過程中的艱辛,


也講到了關於『英式幽默』、『英式冷笑話』…的翻譯有多麼困難,


身為同樣喜愛英國音樂及文學的我,


可以理解譯者想傳達的意思,


但完全不能接受或認同因此就可以把一本難以閱讀的書籍推書出問世。


因為有許多地方連中文的語意都不通順啊!


 


翻譯這本書需要有相當好的西方流行、搖滾樂底子,


想看懂這本書更是。


我相信兩位譯者絕對花了許多心血完成這本書的翻譯,


但如果要嚴格來看,


要不要那麼辛苦或會不會那麼辛苦是你的工作,


絕對不是我理所當然的必須承受。


 


因為這樣的彆腳翻譯,


我是不打算好好把它看完了。


真要看的話我寧可挑戰原文。


我想不見得會比看中譯本吃力。


 



有插圖還有活動還送貼紙。大牌作家真風光,小咖作家真心酸。


 


這不是一篇讀後心得,


因為顯然短時間之內我無法將之『閱畢』。


但是基於對搖滾樂以及尼克宏的熱愛,


我應該還是會盡速的將當『翻完』。


此外,


書中講到很多我連聽都沒聽過的樂團,


基於想對尼克品味的進一步確認的動機,


我想這部分我會很快的把歌通通抓來聽聽看。


 


不知道有沒有人也看了這本書?


我很想聽聽其他朋友的看法跟心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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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BE 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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