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幾年前應該ZESPRI奇異果推出的廣告,
也是用【吃我】這兩個字,我參與過其中一個小的電視活動,
但當時就覺得在這邊的【吃我】用的十分可愛。
由於做了全身體檢後的各項指數都十分令人恐懼及沮喪。
聽從醫師的指示我開始執行甚至在半個月之前聽了都還會冷笑的飲食控制。
這件事證明了兩件事實:第一,我現在身體真的很爛。第二,我還是蠻怕死的。
除了聽從醫生建議,
電視上一直看到的燕麥片廣告也吸引了我的目光。
因為廣告中提到可以有效降低膽固醇以及三酸甘油酯。
明查暗訪後,
發現周遭不少朋友或是朋友的父母都有在食用,
而且成效好像也真如電視上說得那麼迅速有效。
於是我開始了晚餐一餐以無味難吃的燕麥片代替香噴噴白米飯的人生。
兩週下來,
雖然還沒再去醫院回診,
但身體的確感受到一些說不上來的變化。
體重雖沒有明顯的下降,
但是覺得身體好像變結實了一點。
不過我並不是很確定,
這究竟是食用燕麥片還是我同時也大量上健身房運動的成果。
在FB上跟大家分享食用經驗,
有朋友提到那支燕麥片的廣告。
事實上這件事情我也忍很久了。
我指的是這支廣告。
找了個號稱形象端正的歌手來代言,
代言一個訴求健康的食品廣告,
一切看來雖無新意但也堪稱正常。
但我很好奇,
不知道有多少人對這廣告最後那句:【要吃我還是要吃燕麥片?】
感到一頭霧水跟不舒服。
要幽默不幽默,耍可愛不可愛,
而找個乖乖牌來講這句明顯有雙關語嫌疑及性暗示的話來當作廣告結尾,
實在讓人有種摸不著頭緒的感覺。
除此之外,
我更不瞭解新聞局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同時也不懂向來對廣告有強烈品質要求的這個廠商是在想什麼?
當然我也搞不懂廣告公司怎麼會出這樣的文案?
最後最讓我不瞭解的是怎麼都沒有人討論這件事?
真的只是好奇,
難道沒有人跟我一樣覺得那句話很奇怪嗎?
而如果這樣的廣告可以過關,
為何之前幾個電玩廣告裡頭找女生晃奶的廣告就要被NCC關切?
整個管很大?
標準在哪裡?依據到底是什麼?
男友可以對女友說吃我還是吃燕麥片
那香腸廣告可以說要吃我還是要含香腸嗎?
而冰棒廣告如果文案上大辣辣寫著:好舔好吸又好含
應該也不為過吧?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